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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房产和 机器设备租赁项目公告(重新)

发布时间:2022-10-25 浏览次数:0

发布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江苏银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房产和机器设备(重新)

项目编号

YCCQ202209-232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月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210月日

标的坐落

射阳县射阳盐场场运路8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产和机器设备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28215.15

租赁期限(年)

5年(以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租期内租金不变

装修期限

按现状交付使用

履约保证金(万元)

13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良好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供水、供电设施,排水通畅,适合进行饲料生产经营

其他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苏(2016)射阳县不动产权证第0005892号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仁中咨报字[2022]第0015号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评估价

512.67万元/年

租金底价(元)

512.67万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江苏银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24053514160H

法定代表人

成国华

注册地

射阳县射阳盐场场运路8号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产和机器设备招租信息并由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产和机器设备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产和机器设备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产和机器设备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产和机器设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江苏银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一、意向承租方须接受江苏银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对外租赁方案,见附件。

二、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四、出租标的为房产和设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变更其他用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支付

承租方

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三、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不接受联合承租。

标的交割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委托租赁房产已抵押给常熟农商银行,银行已出具相关同意租赁的文件。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房屋、机器设备、绿化及基础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交易指南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点击办事指南-产权交易,按照《盐城市产权交易竞买人注册、入库、报名流程》和《盐城市产权交易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对转让标的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本项目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交易中心(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39室),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意向承租方对照承租方资格条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原件验证。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权力机构作出的同意承租标的内部决议、决定

4、对资格条件中第1、2、3、4条的书面承诺;

5、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6、《企业信用报告》;

7、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日-2022年10月日下午6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处,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39室;

三、确认合格意向承租方: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保证金支付方式:意向承租方在2022年10月28日下午6时前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户名: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329009001018010234657)交纳60万元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承租。交易中心仅接受意向承租方以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承租。

五、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按照承租底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六、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原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1、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在《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2、本次租赁标的交割完成后,出租方凭标的交割的证明资料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划转首年租金。

八、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九、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交易中心:车女士;                    招租方:曹兆亮

联系电话

0515-86663541;                       0515-87752685

技术支持

0515-6688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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