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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次数:0

“要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农村发展增动力、添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提出明确要求。

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聚焦农业科技、农业经济、农村土地等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如何让这些要素、手段协同发力,实现重点突破,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双轮驱动,筑牢农业强省建设根基

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建设高水平农业强省,需要全省2.8万多名农业科技人员集智攻关。围绕农业科技自立自强,聚焦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为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和制度保障。”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李爱宏建议,一方面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持续聚焦粮食生产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强化核心种源攻关,同时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低碳农业;另一方面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成果评价体系,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转型升级,打造全产业链服务机制。

农业强不强,一看农业生产力强不强,二看农村生产关系优不优。如果说科技是破解生产力难题的“利器”,那么改革就是优化生产关系的关键。

“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形成差异化的城乡土地经营体系和利益分配格局,要素往城市集中,导致农村发展缺乏活力。要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土地是最核心的资源支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朱新华表示,开展“三块地”试点改革、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3个重要方面。

朱新华建议,通过农村征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加快建设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通过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激发土地要素活力;严格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管理,立足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在支持科技创新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每两年联合发布一次全省农业重大科技需求公告,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引导科研人员围绕产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研究。我省将继续用好这一制度,引导全省农业科技人员从源头上确保科研与生产对接。

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我省明确,要立足长远,处理好“统”与“分”关系,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无论是承包地改革,还是宅基地改革,核心点是稳慎,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

多元发展,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质效

2019年5月,东台市溱东镇鲍庄村成立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526户农户积极响应。“近4年来,合作社共创收120万元。去年高温干旱,依旧实现盈利30多万元。”该村党总支书记卢建国说,通过集体领办合作社,全村流转土地,统一规划、统一耕种、统一农田管理、集中仓储、错峰销售,土地经营收益不断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实现增收。

“近年来,江苏抓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契机,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介绍,江苏农村集体经济正形成多元化发展方式,如无锡一地,就探索出党建引领型、产业发展型、生产服务型、农旅融合型等10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形成村企合作、村村合作、村社融合等多样化联合方式。与此同时,集体经济现代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统”的功能不断增强,赋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机制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在不断深化。

就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强建议,积极试点探索,稳步扩大农村集体产权结构开放性;以混合所有制改造和村企混合经营为重要发展路径;以市场化、法人化治理为方向,优化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针对产业用地不足、经营管理人才缺失等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强化政策支持;重视和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经济和社会双重功能。

“要把人才、土地、资金、管理、技术等农业关键要素充分运用好,多方整合,构建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复合体,推动江苏农业迈向现代化。”江苏现代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员高健建议,进一步完善江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背景下的农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促建;同时在保证农产品供给的基础上,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重视乡村发展和环境改善,加强农业资源与环境的监测,制定农业绿色发展考核标准。

集约专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大米酿成米酒,酒糟做成黑猪饲料,黑猪排泄的粪便堆肥给桃树……在句容市天王镇戴庄村,生态循环式家庭农场多达数十家。

发展壮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突破农村人多地少、经营规模偏小的制约。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我省今年实施“百千万”主体提升行动,遴选“100+”头部企业树立标杆、“1000+”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10000+”农村双创主体孵化培育,力争形成头雁示范、梯度带动、集群集聚的雁阵发展模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质创新发展,引导家庭农场回归本真、适度控制规模,探索“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模式,做大做强“苏合”品牌。

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提升现代农业生产效率。徐州大华种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农艺师高先光长年扎根睢宁县官山镇岳店社区,当地人唤他“田管家”。去年10月,高先光向当地合作社和农户统一提供了西农511、郑麦7698两个小麦品种,肥料农药也都是统一品牌。岳店社区党总支书记岳明告诉记者,接受生产资料统一供应的农户,稻麦产品能享受大华公司的加价回购,不仅收入增加,还解决了“卖粮难”。

在深化农村社会化服务方面,我省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实现服务主体强、服务范围广、服务质效优、服务主体满意度高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此过程中,注重与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相衔接,与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相符合,既大力发展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生产性服务业,还积极发展乡村餐饮购物等生活性服务业,在更宽领域、更多环节提供高质量的社会化服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主要着力点是探索解决未来我国‘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问题,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敢介绍,南通以土地流转、入股和生产托管等为载体,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建设“全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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